近日,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的子公司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 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央药业”)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头孢克洛缓释片(以下简 称“该药品”)0.375g规格的《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》(通知书编号:2025B02118),该 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。
头孢克洛缓释片,适应症为:
头孢克洛缓释片适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:
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:肺炎链球菌、流感嗜血杆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、副流感嗜血杆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、卡它莫拉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。
咽炎、扁桃体炎:由化脓性链球菌(A组链球菌)所致。(青霉素一般为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的选择药物,包括风湿热的预防。虽然头孢克洛缓释片通常能够有效地清除口咽部的链球菌;但并无足够的资料证实头孢克洛缓释片可预防风湿热发作)。
肺炎:由肺炎链球菌、流感嗜血杆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、卡它莫拉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所致。
鼻窦炎:由肺炎链球菌(仅为青霉素敏感菌株)、流感嗜血杆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及卡它莫拉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所致。
单纯性下尿路感染:包括由大肠埃希杆菌、肺炎克雷伯菌、奇异变形杆菌及腐生葡萄球菌所致的膀胱炎和无症状菌尿。
皮肤软组织感染:由化脓性链球菌(A组链球菌)、金黄色葡萄球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和表皮葡萄球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所致。
需进行细菌学研究明确病原学诊断,并测定病原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。留取相应标本后即开始治疗。根据培养及药敏结果调整抗菌药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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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女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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